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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外贸新规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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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4月1日起延长煤炭进口零关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税率范围为捆绑、压实煤、膨化煤、球团煤等煤炭原料。 2、青岛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对外贸易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批准山东省青岛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退税模式下,出口企业可大大节省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以及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船舶等时间,退税周期的大幅缩短将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出口企业经济效益。 3、广深港高铁增开62列跨境高铁列车 为进一步满足内地与香港间旅客出行需求,4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逐步增开广深港高铁香港西九龙站与广东省内跨境高铁列车40列、与广东省外的长途跨境高铁列车22列,届时广深港高铁每日跨境高铁列车开行数量由目前的102列增至164列,66个站直通香港西九龙站,基本恢复至2019年开行水平,积极促进香港与内地人员流动、经贸往来。 4、经修改的22部海关规章开始施行 3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62号令,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等22部规章进行修改,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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