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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在线连环夺宝_中国体彩网手机版app《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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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市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机构)履职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发挥其对建设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全方位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南京市建委针对目前企业群众反映问题最为突出的查验机构管理缺失问题,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制定印发了《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着重解决了哪些问题? 《管理办法》出台后将解决我市查验机构具体“干什么”“如何干”“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通过强化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督促查验机构专业规范、有序有效履行职责。 三、《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活动和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四、消防查验机构具体是哪些? 消防查验机构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在竣工验收阶段依法对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进行综合查验,或对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进行专项查验的机构。 五、消防查验有哪些组织形式? 我市消防查验形式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一般分为以下四种: (一)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开展消防查验; (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一家查验机构开展综合查验; (三)建设单位可以对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委托一家查验机构进行专项查验,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行查验; (四)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一家查验机构对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开展专项查验,同时委托另一家查验机构对其余部分开展综合查验。 六、查验机构的监管主体有哪些?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负责对全市消防查验机构实施监督、指导和信用管理工作,全市消防查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委所属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负责。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其审批项目的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市消防中心报送相关信用信息。 七、如何对查验机构实施管理? 依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南京市建委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消防查验机构实行信用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 (二)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公共信用信息; (三)认定信用状况; (四)对信用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五)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六)办理异议处理、信用修复;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信用管理职责。 同时将定期开展对消防查验机构的信用评价,相关评价结果将在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八、如何对不同信用状况的查验机构开展差异化监管? (一)信用状况良好的查验机构查验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会优先享受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等政策性优惠制度,并优先推荐为消防审验观摩示范项目或评优评奖项目。 (二)对信用状况不良的消防查验机构,市、区两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过程中,将适度提高其查验的建设工程项目点位的抽查数量,不鼓励推荐为消防审验观摩示范项目或评优评奖项目;提醒建设单位谨慎选择信用状况不良的消防查验机构开展消防查验。 九、对于查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罚? (一)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市、区两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或备案检查时,如发现查验机构存在出具虚假文件、虚假报告的,将依据市区审批权限分工依法责令其进行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发现查验机构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市、区两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据市区审批权限分工,责令其进行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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