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
区市场监管局:“三向深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
|
||||||||||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3550”“不见面审批”“一业一证”“证照分离”等制度,创新提供免费公章刻制、EMS邮寄等服务,增设“长三角一体化”跨省通办服务专窗,实现企业登记0.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开通网上全链通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五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6.18万户。 二是深入知识产权保护。发布区级知识产权“十四五”发展规划、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运行“优注宝”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推出全国首家商标注册智能终端机,实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3件,创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 三是深入探索智慧监管。试点运行“白名单”制度,有效归集和分析利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等领域行政执法数据。推广药械经营监管系统,实现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精准监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