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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商务楼宇防疫补助资金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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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落实《鼓楼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委发〔2020〕21号)中有关商务办公楼宇防疫物资补贴政策,鼓励我区商务办公楼宇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办公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务办公楼宇运营主体。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25日止。 三、补助标准 运营商务办公面积10万平方米(含10万)以上的补助10万元,商务办公面积5万到10万平方米(含5万)的补助5万元,商务办公面积1万到5万平方米(含1万)的补助3万元。 四、申报提交资料 1、《鼓楼区商务办公楼宇防疫补助申请表》; 2、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物业服务合同、商务办公面积相关证明材料等; 3、楼宇入驻企业花名册; 4、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五、申报流程 1、楼宇运营主体向所属街道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街道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报区投资促进局复审。 六、补助拨付 区投资促进局审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拨付。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明 58591888 18061760656(微信号) 鼓楼区投资促进局 2020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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